因公司生产基地已搬迁至外地,上海保留销售系统人员,现公司企业效益不好,编制压缩,由原来一个部门10人编制的岗位压缩至9人岗位,文员的工作内容有所调整,之前的工作交接给其他员工,后面安排其他的工作给这位员工,并且由原来的单个办公室搬到大办公室集中办公,但这位文员岗位的员工表示不接受公司给其安排其他工作,也不同意搬到大办公室,公司多次与其沟通,以增加薪酬及调换高薪的部门为由让她好好工作,但他都不同意。 还通过其他同事表明已已经不想在公司工作了,就等着公司以变更劳动合同为由向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其支付补偿金。遇到这样的事情,HR应该怎么应对?还请各位牛人给一些建议。谢谢。
1、确定劳动合同是如何签订,岗位是如何描述的,之前公司有没有岗位说明书。确认调整是不是属于合同变更。
2、办公室变动不属于合同变更,没有理由不执行;至于工作内容变动,看合同如何约定的,以及岗位职责如何约定的。
3、人事沟通的时,注意沟通方式,从情和理2方面去沟通,注意不要激化矛盾。
另招新人进来,将答应给她的工资给新人,工作交接完毕后,只安排其上班,不安排其做事,只发当地最低工资。另,严格考核,如上班不能迟到,不能同其他人聊天打扰别人工作等等,逼她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