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3年9月入职这家公司。现在公司情况很不好,要裁员。曾经15年11月份就找我聊过,调岗,如果不接受就离职,但是哺乳期赔偿金很高,公司不降薪让我调岗,我答应了。可是15年12.31日又来找我,说没办法了,公司成本很高。要我离职。此时距离我哺乳期结束还剩下25天了。
他们的意思说,争取和老板争取我2年半工龄。也就是2个半月的薪水。我和他们说要年终奖。他们的意思是不好办。他们意思是见好就收,我哺乳期马上要结束了。如果拖到到了这个月哺乳期结束,我就没有什么资本和他们谈了,也许连2个半月的工资都没资格谈了。
我该怎么办,给我点意见。
年终奖有没有写进劳动合同?没写的话就别指望了,全公司都发不发你都行,理由就说你休了产假,你有什么话说么?既然在和公司协商,公司底都交给你了,年终奖不好办,当然是见好就收咯,就算你拖到合同到期,补偿金也是N,你现在的精力不应该多放在孩子身上么?
2.5个月的工资标准补偿,怎么就没资格谈了,你又没什么行为过错的,何妨只是哺乳期满,合同期还没满呢。
裁员也有法定程序的,程序不合法,也是违法解除。就算合法,也是要给补偿的。
两个方案。
一是再争取些,能多赔些更好,比如年终奖,不能多赔就算了,年后再找工作吧。
一是不同意公司协商解除,如果公司强令开除,就申请仲裁,要求赔偿2N及哺乳期工资,此时,公司顾忌你仲裁,可能会拖到你哺乳期结束再协商或者强行开除,最后也是2N的赔偿。
何去何从,只有你自己选了,只是第二条路,仲裁需要耗费时间和精力,看你如果权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