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起因是,公司有一个比较漂亮的女孩子,有一个男同事A追求她,她自己本人已经和男朋友同居了。但是,还是和公司的男同事牵扯不清。
前天晚上下班后,她男朋友找了几个人在路上堵住A,把A打了住院;当时,公司的管理员都下班了,第二天早上才知道这件事的经过。也打电话问了A伤的怎么样,事情的经过。
A说昨晚已经报警了,警察已经处理了。但是不希望这个女孩子在公司上出现。女孩隔天提交了离职单,希望能急辞。鉴于这种情况,公司也同意让女孩子离职。
我想问下,这样的事情公司这样处理妥当吗?这种事情属于员工私人的事情吗?
其实A无权要求女孩子必须离职,公司也无权辞退该女孩子,员工个人的事,只要不违反公司规定,公司就无权,也最好不要干涉。
既然女孩子已经请辞了,她走了这事也就结束了,至于是否报警等等与公司没有关系。
你所说的,下班后,是“下班途中”,还是“下班已回到家”?
下班途中被打,也是属于公司需要管的时间哦
你可以私下和男同事A不聊一下,如果他不愿意公司出面,就不要干涉太多
女员工离职事务交接后,工资计算要清楚,避免后续麻烦
就是女孩不辞职也要辞退她,这种人对公司影响很大。
下班路上发生的事情,顶多说明这个姑娘不检点,人都报警处理了,公司就别跟着瞎掺和了。如果这个女孩所在岗位不缺人,能尽早交接就交接了吧,现在这情形,两个人是很难再共事下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