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新员工入职的时候要发放工作服和劳保用品,由于集团统一规定了工作服和劳保的发放标准,我们只能按照规定发放,全套的价格大约500~600左右。
我们单位去年12月遇到了一件奇葩事:由于生产线扩招,公司内部有人介绍了十来个人过来,结果上午办完入职,下午领完工作服参加完培训,第二天早上派了个代表过来辞职来了!仅仅在工作服上,就损失了4000+!
大老板很震怒啊!要求再发工作服,新员工必须交200押金,半年后返还,现在我不太清楚有没有关于企业不得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的规定,只是我觉得这是一个有效的手段,不知道可行否?
我们公司也是,不仅要交服装费还要收取押金!等待专家回答!
可以考虑新员工入职一周后在发工作服和劳保用品,比让入职的人员交押金管用
不可。一是这样做会给你的招聘工作带来困难;二是刚入职就缴费不干了怎么办,你们公司又不是香馍馍。
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很简单,试用期间不发放工作服就是了(其实按照一般公司员工的薪资标准,一周之后再发放也不会造成损失,这要有制度的约束)。全套工作服是什么概念?价格五六百元应该是四季服装,有必要一起发吗?。如果公司一入职就必须穿工作服,不嫌麻烦的话,上班领用,下班上交即可。个人认为,还是实行确保公司利益的相关政策比较好,一上班就交钱的做法不高明。
我刚提问了一个关于培训费的事,您提的这个也是我们比较困惑的,只能对您表示支持了,等待专家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