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因为属于国企,企业内部有一些员工是从集团内部调到我公司的,工龄很长,病假期可以休到24个月,现有一名员工因对工作不满以腰疼为由请病假,而且就医地是在外地,我公司也无法核实此假条的真假,而且现在医院也不负责,只要患者提出就可以开病假条。但看本人状况很好,但就是不来上班,从他与别人说的意思想在外面干着休着病假,但这个也需要证据才能行,对周边同事造成的不良的影响,这类员工如何处理?
一、对于病假不同的天数,需要公司指定的医院开具的证明;
二、对于员工的议异的医院,员工可以提出指定医院,公司第一时间与医院联系;
三、如果员工拿出的结果公司不满意(一般病假在3个月以上),公司向政府劳动部门申请介入指定医院复查,复查费用先由公司支付。如果员工无作假,费用由用公司支持,同时第一时间组织人文关怀。如果员工有作假,复查费用由员工支付并按“诚信问题”作劝退处理。此时的劝退因有劳动部门提前的介入,企业基本上没有什么风险的。
四、以上的内容在公司内部也做了大量的宣传与公布,做到先有文件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