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销售部门,全部门95%都是销售人员,跨国业务,业务周期长短不定
现有考核标准:根据销售回款表现情况,领导进行打分评级,分A B C D四级,对应工资中绩效部分,A为绩效部门基数的 150%,B为100%,C为50%,D为0
矛盾点:由于一个销售项目往往不是按月就会出结果的,所以按月的考核对于销售人员其实不能有很好的作用
领导的期望:希望取消月度A B C D,改用季度或半年度的考核,这样可以更好的得到更真实的绩效结果,并希望考核体系要简单
我的问题:
因为合同中明确签订了绩效部分的数字(月薪制合同),所以如果要变成季度考核,这部分钱怎么处理?放到季度发的话会涉及到合同变更,而且会产生高的个税,如何制定一个行之有效又能尽量避免合同变更的考核方案?
PS:这次的绩效改革没有多余的钱,只能在原来的月度绩效奖金上面做文章,不能月度也考核,再申请一笔钱进行季度考核,这个行不通。
你提的这个问题很有代表性,而且账期长短不一,很多公司是签协议按季度核发绩效工资的。其实按货款回收额核发绩效工资每月都可以落实到位,只不过随销售回款周期顺延罢了,不影响销售任务的分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