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好,我想问一下,关于绩效工资发放的问题。
A公司的绩效工资占岗位工资(也是面试时谈的工资)的一半左右。然后按绩效考核的分数对应的系数计算工资。60分以下无绩效工资。
目前A公司实行是月度考核。但是有些员工会在考核期间离职,比如月初,月中较多,月末也会有。
员工离职了,那他们的工作绩效肯定就有大部分完不成,或只完成一部分。按考核来算的话,他们当月的绩效分可能60分不到。
请问这种情况的话,要怎么处理绩效工资呢?是全部不发,还是发一部分,还是将这部绩效工资加入基本工资??
谢谢各位前辈!
在A公司的绩效考核标准里是否有关于员工离职的绩效考核计算标准?
如果没有,建议:
1、如果是进行日常性工作的一般员工按照在上一自然月度中员工实际在职时间计算当月实际绩效;
2、进行计划性工作的员工(主要是中高层)除了按照前述日期外,还要按照他完成和未完成的计划性工作分别在绩效考核中所占比例的分值进行考核,考核标准按照单项计划完成记单项得分、未完成但已移交或已接近完成按照60%记单项得分,未完成且未移交也未有结果的记0分,具体要与该员工的直接上级进行沟通,以量化为准
一、可以评价的情况
根据您所述,依据是绩效结果,能在中间进行绩效评价的一定要依据绩效评价的结果。
二、缺少评价依据的情况
依据员工之前六个月绩效分数进行平均,将当月绩效工资按出勤折算,再与绩效挂钩。
三、规避法律风险
绩效考核指标及结果一定要员工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