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我们单位最近在签劳动合同,由于老板要求全部签固定期合同,现在问题是:有几个已经签了1年期合同的员工,提出根据劳动法规定工龄已满十年应该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由于签之前不知情并且单位也不曾告知有这样的权义,现要求签订无固定期合同。请问各位前辈,能改签吗?公司是否有告知的义务?他们已经签字是不是代表他们同意签订固定期限合同?
可以啊~~这肯定可以啊~~
哦,是员工提出的是吧....签可以签,但是首先你要看他们是不是在你们单位做了十年?然后时间上最好和上一份日期衔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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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你们这十年间都是一年一签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