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情况是这样的,每月1-8份旺季,普工分为两种,计时工和计件工,工作时间6天12小时两班倒,计件人员是多劳多得的上班12小时我们也是没有加班费的,9-10月份基本上班休息,11-12月五天8小时的,我们想申报特殊工时,能申报的下来吗?申报的下来又有什么隐患?
情况略显复杂,人社局应该不会同意目前你单位的工时申请,建议适当的调整到简单的区分为两类工种对应的工时安排。
另外,一旦申请通过了特殊工时制,也就不存在固定的上班时间,也就不能称之为是否会发加班费了。
假设未申请下来,但实际的工作时间安排如你描述的一样,是肯定存在用工隐患的,超时就不用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