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一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到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因为是个人提出不再续签合同,人事部要求他填写离职申请,写明离职原因是个人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员工拒绝填写,认为他不应该办理离职手续。人事要求他本人填写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他拒绝填写,让人事填写好他本人签字。人事让他本人签字并写明个人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他又拒绝写明。请问大家遇到这样的员工,会怎样处理呢?
1、这应该是沟通问题,既然不想和公司续签,有不看谢离职申请,肯定是存在问题,比如公司的合同有问题,像岗位、工资变更等
2、如果公司一方没有问题,沟通也解决不了,那就发通知给个人,并注明预期不签,视同个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还没反应,按照时间贴出通告,办理解除手续。
其实员工看重离职的事情和原因是值得理解的,因为他认为可能会影响到下家单位。
那这个解决方法就很简单,就是协商,各退一步。原因就写个人因素或者职涯发展不就好了。你们自己在台账上记录一下他具体的原因不就行了。
本来就没什么大事,愿意配合做离职,不要因为小小的原因而造成后续的麻烦。
个人愚见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