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一员工于2014年7月因工伤住院治疗,单位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按照程序报工伤,后期该名员工断断续续康复治疗,请假在家休息共300多天,期间单位一直在按时每月发工资,缴纳社保。包括奖金和福利。该员工的劳动合同与2015年12月31日到期,但由于他在家休息,暂时未续签。现于2016年2月来公司上班,单位提出续签合同,并签署一份合同附件(附件主要是说该员工不能以工伤为由再向单位提出承担任何费用及任何责任)。但这名员工不愿意续签,还想找公司给予费用补贴。在这一问题上达不成一致。就这样拖着,现在这名员工不续签合同但继续在公司上班,现在我公司应该怎么做?采取什么措施应对比较妥当?
首先该员工治疗+休息300多天是正常的,是合法的,然后明确不续签的原因,然后给该员工仔细解读工伤保险条例,让他明白工伤保险政策,消除他的内心顾忌,原则上以达到一致为好,否则对公司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