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因为公司名称变更,其他不变需要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原合同未到期且回收不回来,应该如何避免风险尼?或者如何体现原合同作废,新合同有效亦或是如何过渡到新合同尼?
公司名称变更,也就是说之前签订的合同的其中一方主体已经消亡了。那之前的合同从法律角度来说是已经失效了。现在只要和所有员工全部重新签订好合同就行了。
摘自百度权威问答: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所以用人单位的名称发生变化,是不会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的,而且用人单位的名称变化是经过工商部门登记过的,从网上或者工商局是可以查询到的,所以你完全不用担心这一点。是否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这一点无关紧要!可以根据你们公司的人事部门的操作规范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