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几天深圳一朋友遇到点问题,大家看一看如何解决:
她新入职不长时间,整理合同时发现有一员工无劳动合同,经询问,该员工入职前两年公司将他遗漏,没签,接下来催过他好多次,均拒签,这位员工是2005年6月入职的,他这种情况是自动转了无固定期限合同还是?如果说辞退他的话会赔偿多少?存在多大风险?
以下内容系法律规定
1、肯定无固定合同,但是还是要签的。
2、正常理由辞退,补偿11个月工资(员工存在过错除外)
3、风险:未签订合同双倍工资:12个月。其他福利待遇像社保等估计也没跟上。辞退不符合法定还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