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于2019年10月1日入职一家甲公司,签订3年合同期限,合同到期日为2022年9月30日。合同签订工作地点是在甲地区,实际安排李在乙地区工作,经老板考虑,给李安排一场技能外训,期间培训费3万,差旅费1万,于是要求与李签订4年的劳动合同,含入职日期,合同到期日为2023年9月30日。李在2021年9月提出离职,公司要求李赔偿4万,便于2021年10月1日仲裁,那么请问李应赔偿多少金额给公司?
如果没有协议,那么不需要赔偿;如果有协议,相当于服役期4年,总费用5万(是4万还是5万也是看协议要求)。但是服役期的开始时间一般为培训结束后的报道时间(一般协议内要求),然后按照服役期折算,比如他已经服役了2年,那么需要赔付2.5万元。
赔偿两个要素:一是有培训协议约定违约金;二是不能高于剩余服务期的折算费。比如培训费5万,已经服务4年,只需赔偿1万。
看具体培训协议,基本是依据实际发生的培训费用为准,并不是全额承担。没培训协议,0赔偿。
还要看合同是不是有续签补充地点变更,随意变动工作地点,没有附加协议,可以视为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