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的店长,门店管理都是这个店长,公司给底薪加提成,后面想变成合伙人,大家工资不变,多门店利润分成,让他更有主人翁意识,但是社保还在公司买,这个可以吗
当然是可以的,问题是前面的设置为合伙人的操作没看懂,公司的动机是啥,这泼天的富贵就直接给员工了?
原先已经有提成了,现在还想多给先利润分成,如果直接给,感觉没太大意义,最好是设置超利润分配标准
可以是可以,但要做好管理,达成什么样的目标拿什么样的奖励,否则就是变着法的给人多发钱了。
没关系的,所谓的变化就是给了一个合伙人名头,并参与多门店利润分成,其他都不变。
建议除了这个名头外,还需要给一些职责和压力,否则,很难就此能够提升整体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