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家庭原因离婚好像还有负债。她找总经理和人事经理私下谈过她个人情况,想离职要经济补偿金。按照正常个人离职是没有补偿金的。领导只能对她的处境同情但是不能违背原则。所以她现在就以腰椎不好开始住院休病假,目前已经休一个月了,现在她也不提离职了就这样因病拖着,想请教一下像这种员工该如何处理呢?怎么做对彼此都好?也让公司减少损失?
员工存在虚假病假、小病大养的问题,而且员工主观上想碰瓷单位,性质恶劣: 1、要求员工提供诊断证明,然后另找医院核实,证明该员工的病假天数不合理; 2、要求去指定医院复诊,甚至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员工拒绝的,建议以病假虚假为由辞退;
3、尽快完善病假管理制度,对于病假手续、资料、处罚做严格规定,今后按制度管理;
4、员工明显存在碰瓷单位的嫌疑,按协商处理支付经济补偿会树立一个特别坏的典型。
确定一下病假是否合法合规,如果病假没问题,那么就可以在医疗期后与员工协商解除合同,支付补偿金,你看,这就是你们要的结果!
拖越久越不好处理,要么与领导交流支付补偿金算了,要么一直拖着,要谁耗得过谁。
1、医疗期内,按病假工资支付,医疗期外,按事假处理,。
2、如果公司不想拖的,那就医疗期满协商解除。
2、如果单位觉得有他的病情可疑的,可以去跟他的主治医生沟通下,一来了解员工病情,二来也可以震慑医生或者有精力的话蹲守员工是否在病假期间好好在家养病,是不是有其他不正常活动,比如微信运动步数啊,旅游啊,广场舞啊。
很多人都说人事经理要会做决策,我个人倒觉得,人事应该在应该做决策的时候做决策,员工在合规的时间里享受病假,很正常的事啊;这里面只不是员工提前让人事知道了一些个人信息而已,这与本身享受病假这个事不矛盾,如果员工长期的泡病假,或者提交的资料有假,亦或员工不停的向人事表达自己的想法找解决问题的方法等等,这时候人事确实要考虑如何处理这位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