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描述:1、背景:电商公司,运营部有运营总监、运营经理、运营主管、运营助理,每个季度按照企业经营情况设置运营部奖金池,运营负责人根据每个人负责的店铺、工作内容、工作量、工作表现等进行分配,奖金池内部完全由负责人分配,没有给每个人制定指标进行考核)。(属于工资外的奖金,每个人入职的时候没有约定奖金发放的金额。)2、问题:运营助理,23年每个季度的奖金8000元,6700元,8300元, 16468元(一只没有反馈分配有问题)。3月底离职,4月发放第一季度奖金,发了5100元(不存在刻意克扣),觉得奖金少,要求奖金至少要发10000元,进行劳动仲裁要求补发5000元。在缺乏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奖金的发放取决于企业的业绩、经营状况以及管理层的主观判断。员工进行劳动仲裁应该怎么应对呢。
答案你不是都写在案例描述里了吗?我都没法补充!
奖金本质上属于企业自主决定的范畴,员工主张发放的有问题,员工应该做出具体的说明(比如员工提出了第四季度的工作内容、数据均与之前差异不大),否则,不能获得支持;而企业也需要对核算过程进行说明,证明该员工第四季度的贡献度核算出来的奖金是合理的。最后,就看法官如何判断。
这种问题,本质上是你的奖金制度存在标准不明确造成的。
奖金属于公司自主营业管理的范畴,只要是劳动合同上没有明确约定,是可以根据业绩和公司盈利情况进行发放的,但员工仲裁了公司就当准备充分材料:收集和整理与仲裁案件相关的人事档案、合同、业绩报告、经营状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和文件。这些材料将作为仲裁过程中的重要证据,支持企业的立场。
首先奖金属于公司自主营业管理的范畴,同时每月约定,每月扛相应指标。所以这笔奖金是公司自主营业决定,就是公司效益不好或者经营方向调整,取消该奖金也是可以的
这个员工离职要这笔奖奖金,说数额发放少了,没有依据
谁主张谁举证,员工提供书面文件来证明奖金的金额确定方式以及发放奖金是企业的义务。否则应对方式就是:爱咋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