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家分公司,分别是在重庆和西安。公司招募的员工有实习生,现在7月份毕业季,他们即将结束实习期,公司拟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保险,但是几名员工表示明确拒绝,要保留应届生身份。理由是一旦缴纳了社会保险,他们就失去了应届生身份,以后考公、考研,尤其是考公会受影响,宁愿离职也不愿公司给缴纳社会保险。我也想到过劳务派遣,联系了几家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协议里面有一条就是公司需要把社保费用按月打给劳务派遣公司,否则发生工伤,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考虑了一下,因为员工不愿意交社保,走劳务派遣这条路也不容易规避风险。辞退员工吧,也不太现实。尤其是西安,这几个人占比业务员工总数50%,他们一走,部门直接就能瘫痪了。请各位老师支个招吧?
几个实习生就能搞瘫痪的一家公司,没有什么希望!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国的劳动法规定,公司有义务为全职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并不因员工是否保留应届生身份而改变。应届生身份主要是影响一些特定的毕业生就业政策或优惠条件,例如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等,与社保缴纳并不直接相关。
如果员工因为担心失去应届生身份而拒绝公司缴纳社保,可以尝试以下几种解决方式: 沟通解释:向员工解释,社保缴纳是公司对员工的法定责任,不会影响其应届生身份。应届生身份通常根据毕业时间和是否已就业来确定,而非是否缴纳社保。 提供保障:如果员工仍然有疑虑,公司可以承诺在不影响其应届生身份的前提下,为其补缴社保,或者提供其他形式的保障。 法律咨询:如果员工仍然坚持,建议员工寻求专业法律咨询,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能的后果。同时,公司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以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寻求折衷方案:例如,可以与员工协商,将其社保缴纳时间推迟到其认为合适的时期,但这需要得到员工的同意,并且需要确保这种做法在法律上是可行的。
总的来说,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公司与员工之间的良好沟通和相互理解,同时也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个人接一楼建议补充吧。一楼的建议提到员工属于业务类员工,希望公司把劳动管理转化为业务管理,把劳动关系转化为业务合作关系(经济关系),这点是现在各类公司业务人员转化的可行方法的。在具体操作中需要主要规避各项具体的劳动管理及工时、工资支付等可能认定劳动关系的因素,另各类公司具体操作时也会有协助业务人员办理个体工商户注册,公司和员工就具体业务签订业务合作合同,变雇佣关系为公司法人间的经济合同关系
建议楼下别出损招了,签什么协议不重要,改变不了劳动关系的事实!这个事公司不能任由他们拿捏,缴纳社保是公司的义务,沟通不行直接给他们参保,然后把结果告知他们,公司同时要培养新的业务骨干人员。
楼主,听你的表述,你们这批实习生都是做业务的,想用他们,又不能缴纳社保,我觉得可以签劳务协议,只要明确业绩要求和限制条款,和这些实习生成为合作关系,而不是管理关系,即可以用人,又可以不用缴纳社保,因为劳务关系不在劳动法管理范围内,无需企业承担法定福利义务。
但是,劳务协议内容要明确考核要求,避免实习生拿钱不干活,因为既然是劳务关系,他们是不受公司管理制度约束的,一但证明他们需要遵守公司管理制度,即使签的劳务协议,也会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会出现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