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来两个月了,学习进度和表现都不理想,多次沟通和提醒无效,有保留沟通记录和内容,还有考核要求,录用通知中转正标准也写明了:若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员工相处、领导评价、工作完成度、学习进度及学习效果评估均在80分值以上)公司有权无责解除旁动合同,不涉及任何补、赔偿。现在劝退员工,员工不认可,觉得自己没问题,要走需要给他2n,觉得自己委屈,不走就是在公司,这种要怎么处理
经常遇到这种,公司认为不合适,员工认为自己没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我认为核心问题多半出现在员工的直属上级,大家有没有遇到这样的领导,平时官架子很大,布置工作三言两语,你多跟他确认他就不耐烦让你自己解决。平时直属领导就对员工很少反馈,或者很少负面反馈,就会让员工觉得自己做的还行。突然有天就要辞退,这谁能接受。所以,直属领导的管理,直接导致了上下级之间缺乏合理有效的沟通,攒到最后就很难处理。当然,如果不是这种情况,已经多次沟通但员工明知自己有问题又不改,也不走,那就走正常程序辞退。
如果公司这边证据充分,合理合法,直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写明解除原因,时间,要求交接好工作、工资福利结算等条款盖章邮寄、邮件,微信都发,如果担心员工收不到,拍视频留证据,确保员工收到了就可以操作了,办理好手续,开具离职证明给员工签收。
公司觉得理由充分,又无法劝退的,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呗,看员工是否仲裁。
仲裁的去应对,写答辩、提供证据、庭审时论述,如果公司考核体系较为完整,大概率会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