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有一试用期员工,试用期6个月。入职后有签订“试用期考核标准”,在6个月内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他,并下达了辞退通知书。
现该名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1个月的赔偿金。
像类似的事情,企业应该如何应对为好?
企业应该尽量举证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啊!
企业就把这个员工不符合录用的证据整理好,按照仲裁要求提交呀。
如果没证据就败诉呗 支付他的诉求。
如果是如何应对仲裁,那就是收集好各项证明材料;如果是如何应对这类风险,那就是从入职与员工沟通确定标准开始,做好整个流程的标准化,各项材料、签字等均保存好。
凡是争议的事就是老爷一句话的事。
如果你们公司拟定的试用期考核标准合法合理,而且确实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员工没有达到标准,那就好好收集材料,准备仲裁就行。如果你们自己心里没底,证据不足,那就协商赔钱。